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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税务:倾听群众诉求 办好为民实事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持续完善“事项联商、人员联动、纠纷联调、问题联治”的矛盾争议调解机制,不断丰富“‘剑’事有法”特色枫桥服务品牌内涵,持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服务群众“零距离”


“太谢谢你了,方书记,这下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在石岩村,程大爷拉着剑阁县税务局派驻该村第一书记方苗的手激动地说道。

原来,程大爷一家人只有他和老伴留守在家,儿子儿媳均在外地打工,但均有参保意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方苗立即通过程大爷联系到其儿子,详细告知了参保截止时间及参保方式。经过现场沟通及电话讲解,当场为程大爷一家四口人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缴费。

“像我们这个年龄,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也不会网上缴费,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才成功缴费。”在店子镇,群众对上门服务的帮扶干部表达着感谢。

自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以来,该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充分利用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志愿者、特邀调解员及乡镇税费服务“明白人”等资源,为年龄较大、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帮助群众完成缴费,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确保群众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税费问题“就地解”


“我们经营规模很小,一直是系统自动申报,是不是你们的系统出错了呀,这个违法行为是不是要罚款?这两年生意不好做啊。”不久前,个体户赵女士在办理发票业务时发现自己存在未申报违法行为未处理,无法办理其他涉税事项。在看到税收违法行为确实发生且可能要罚款后,赵女士焦急万分,第一时间找到了剑阁县税务局开封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询问。

针对赵女士的涉税问题,开封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当即开展问题排查。经查询,该纳税人由于经营跨期和业务改变,未及时确认新的定期定额核定信息,也未及时接听工作人员电话,导致核定失败,系统无法自动为其申报。

“帮您在‘金三’系统内查看了一下,由于您是首次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符合‘首违不罚’的适用情形,这次不会对您进行罚款处理。”工作人员的话让赵女士放下心来。在调解站工作人员的辅导下,赵女士对未申报事项进行了补申报,解除了违法行为。

“你们的办事方式真是高效便捷,处处为我们纳税人考虑,为你们点赞!”事后,赵女士对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开心地说道。

据悉,自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以来,剑阁县税务局持续建设完善“12345”组织体系,不断延伸拓展“枫桥式”税务分局服务触角。除在第一税务分局创建标准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外,还在下寺、普安、开封、白龙等乡镇税务分局设置4个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就近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涉费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同时以党支部为载体组建5个调解工作组,共同构成服务全县纳税人缴费人的大调解体系、大服务体系。

剑阁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推动建设标准化‘枫桥式’税务分局,不断丰富新时代‘剑’事有法特色枫桥服务品牌内涵,为推进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地方社会治理积累工作经验。”(方苗)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