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总工会始终遵循宪法和法治原则,坚持“三强化三提升”,积极推进工会法治建设。全市共推动建立工会组织3784个,覆盖职工56.15万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建会企业92.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建会企业93.6%,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动态保持在93%以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率达94.46%,县以上地方工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组建职工维权律师团达100%。
强化职工为本,不断提升依法科学维权质效
内江市总工会主动强化沟通协商,积极参与《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制订、修改,参与政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订和完善30余次。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渠道,推动解决市级劳模补助津贴、职工维权律师团办案经费等实际问题5个。配合市人大对《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市政协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开展调研巡察,组织工会界别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疫情后劳动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调研,并向市人大、市政协提出工会建议意见50余条。会同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根治欠薪、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等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工会法律援助、工资集体协商等法律服务,督促整改用工风险点8500余个,化解矛盾劳动争议纠纷1300余件,清欠职工工资4200余万元,为587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9.7万元。
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工会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内江市总工会坚持把《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规章作为工会干部必修课。坚持每月组织机关干部学习1至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或党内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市及县(市区)工会每年开展1次基层工会干部法律法规培训,组织1次工会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同时,在市及县(市区)组建6个职工维权律师团,引入专职律师1人、法律专业干部2人,鼓励干部通过学习考核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2人,兼职仲裁员资格3人,与人社、企业家联合会联合培训工会劳动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900余人。全面推进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坚持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为载体,组织职工维权律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讲、法治宣传,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
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工会依法履职能力
内江市总工会始终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百人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建会入会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基层工会322个。制发《内江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操作规范》《内江市厂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指导基层工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会,确保职工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落到实处。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工会组织活动,全面公开工会法人资格、职工互助保险、困难职工救助等有关事项办理流程、政策规定及所需资料,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劳动法律风险提示服务、集体协商等级评定、“职工维权服务宣传月”“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宣传月”“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互动话公开交流促民主”等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工会依法履职能力。截至目前,被评为“全国模范之家”的基层工会59个,“全国模范之小家”52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4人,被省以上表彰的优秀律师6人,被评为四川省维权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人。(内江市总工会)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