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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税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税费争议一站解决

为深入落实“人民蓉税”建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深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法治领域的具体实践,打造实体“枫桥式”税务所,多元预防调处新形势下征纳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利益,全面推进实现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自2023年4月打造“枫桥式”税务所以来,双流区税务局已成功受理调处60余件矛盾争议,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100%,调解满意度达100%。


凝聚部门合力,协调联动化解争议


为高效便捷解决税费争议,双流区税务局建立了由精通税费政策的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及调解经验丰富的“50后”干部组成的税费争议调解专家团队,建立集体会商机制,强化与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针对受理的税费争议快速反应,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核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局、矛盾就地解决”的原则强化统筹协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税务调解专家在了解我们的问题后,统筹多个业务条线力量帮我们进行全面解答,效率高、服务好,对企业重整程序的有序推进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和支持。”某重整公司管理人介绍,2023年5月,公司向双流区税务局反映重整项目中的非正常户解除、税收债权申报等事项问题。

双流区税务局第一时间联动区法院、区住建交局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以专题会的形式集体会商明确争议焦点问题及解决路径,形成较为统一规范的处理意见后回复了管理人,妥善处理了争议事项。



优化纳税服务,耐心细致处理矛盾


“太感谢税务局的调解员了,认真谨慎帮我核实情况,耐心细致指导我解决问题,因为你们的及时处理我才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某公司股东陈先生激动地说。调解员发现他虽然于2018年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业务,但未在税务机关申报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税费,也未在税务机关办理股东信息变更业务,导致该公司在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留存的股东信息不一致。在调解员的指导下,陈先生补办了纳税申报及股东信息变更事项,成功避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强化争议回访,跟踪问效促进提升


争议纠纷调解完成后,税费争议调解专家团队还会通过电话、网络、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调解方式和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化解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和情况反馈,定期梳理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共性诉求和矛盾争议点,通过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023年4月,双流区税务局接到李女士关于某公司欠缴职工社保费的争议。接到投诉后,双流区税务局指派专人就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解处理,成功督促该公司于5月中旬完成社保费相关费用补缴工作。6月中旬,双流区税务局针对该争议事项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就相关情况向投诉人披露,并做好与社保、医保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助做好该笔欠缴社保费的申报补缴事项。

“感谢税务调解员为保障我们合法权益做出的持续努力,在跟踪回访后仍然帮我协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让我充分感受到了税务机关的暖心。”李女士对此次涉费纠纷的处理表示肯定。



双流区税务局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处理新形势下征纳矛盾的相关机制,继续探索更多更好的矛盾争议纠纷解决办法,全面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持续提升基层税务治理水平,聚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样板。(文、图/双流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