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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开展打击“黑气”市场专项行动

为严格规范城镇燃气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经营燃气、占压毁损燃气设施、违法存储和使用燃气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结合“夏季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气”市场专项行动。

通过前期积极谋划,深挖细排,宁化县公安局于9月初查获一“黑气”线索,随即启动重大案件查处预案,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第一时间精心部署,抽调精干力量,与三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多次会商研判,充分沟通协作。

9月6日-8日,三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宁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沙派出所、安远派出所共出动15人,公安局主要领导会同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坐镇公安综合指挥室,现场指挥调度,对正在河龙乡、安远镇非法经营黑气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收网。成功在河龙乡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安远镇2名,当场查获运输“黑气”厢式货车1辆、电动三轮车2辆、50公斤装液化气满瓶24只。

随后,宁化县公安局和三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连夜召开案件办理工作研判会,一鼓作气,循线深挖,当晚在江西省广昌县又抓获嫌疑人3名,查获2个非法储气窝点,收缴瓶装液化气瓶14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江西省广昌县人,无燃气经营资质)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唐某(江西省广昌县人)、谢某(江西省广昌县人)无销售、储存液化气资质的情况下,于2020年至2023年8月期间以低价从江西省南丰县某液化气站购买罐装液化气,以高价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唐某、谢某等人,从中赚取差价。并长期雇佣司机谢某某(江西省广昌县人)负责运送液化气。犯罪嫌疑人唐某、谢某将收购来的“黑气”存放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江西省广昌县塘坊镇某杂店内贩卖。涉案金额12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唐某、谢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装有石油液化气的液化气罐出售给社会不特定人员。犯罪嫌疑人卓某伙同潘某(均宁化县安远镇人)于2021年至今为谋取不法收益,在明知自己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运输的情况下,由卓某私自驾驶三轮摩托车前往江西省广昌县向犯罪嫌疑人唐某、谢某购买“黑气”运回宁化县安远乡马家村进行贩卖,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宁化县公安局正联合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属地政府等部门对"黑气"组织者、经营者、运输者、终端用户等进一步展开深挖彻查,不断扩大战果,实现“黑气”产业全链条打击,努力营造严打“黑气”氛围,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燃气安全良好环境。

下一步,宁化公安将坚持疏堵结合、条块协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持续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通过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打、守点打、突击打,全链条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经营、使用燃气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第三方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破坏占压燃气设施等行为,引导广大燃气用户规范、安全使用燃气设施,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李仁寿 李小书 吴淑婷)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