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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府院联动” 源头治理行政纠纷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并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省一级层面政府法治与司法全方位、全链条的对接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更好地推动各类行政纠纷化解。

今年3月,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这次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发布的《意见》旨在把《若干措施》落在实处,是细化工作机制的具体部署。《意见》共分为“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建立学习交流机制”五部分,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对联席会议召开时间、研究讨论重点、联动解纷职责、诉源治理方式,以及联席会日常管理和运作模式等作出了规定。

《意见》明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要紧贴“行政诉讼、行政审判中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经验”“行政管理、执法、复议、应诉、审判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等展开常态化交流。同时,要通过定期通报“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改革、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书和办理情况”“最新裁判规则”等情况,共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有效衔接机制,推动构建重大案件争议多元解决制度,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意见》指出,双方将探索在省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派专人驻场调解、组成专班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共绘法治广东“同心圆”。

据了解,2022年,广东省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880件、近八成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未进入诉讼程序。今年1-7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6318件、同比下降4.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4.7%,“告官见官”成为常态,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林元辉 粤法宣)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