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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税务:用“枫桥经验”描绘基层税务治理好“枫”景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以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为切入点,坚持“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出门、服务不缺位”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全力化解基层税收治理难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贡献税务力量。


聚焦“办问协同” 小误会变成“大实惠”


“我经营的一家百货经营部,在第三季度开票金额明明未达到30万,为什么在申报增值税时依旧提示需缴纳税款?”10月18日,邓女士来到翠屏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情绪激动地向税务人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原来,邓女士的经营部以零售日用百货为主,在电子税务局做定期定额申请时,由于自身操作失误,误核定了“货物与服务双边”项目,导致申报时实际开票销售额与核定销售额之和大于30万,产生了应缴税费的情况。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翠屏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立即安排争议调解员将纳税人引导至“纳税人之家”,调解员一边安抚纳税人情绪,一边耐心地向纳税人解释,并与分局管理员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取消了纳税人在服务行业的错误核定,成功化解了矛盾、解除了纳税人的疑虑。在税务人员手把手地辅导下,邓女士学会了在电子税务局做定期定额申请的正确操作方法。

“同志,不好意思,刚刚是我情绪太激动,你们办事高效,服务又贴心周到,十分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争议解决后,邓女士感激地说。

矛盾不仅止于“化”,也要止于“解”。翠屏区税务局聚焦“枫桥经验”,由青年业务骨干组成调解队伍,及时快速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用办税服务厅的“小窗口”,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切实做到涉税争议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发挥部门合力,旧房子有了“新主人”


孤军难作战,独木难成林。在调解工作中,如何最大化发挥部门的联合作用,是基层税务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兴文县税务局创新搭建“僰王山枫桥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4个分局+机关内设股室”的“1+1+4+N”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举全局之力做实“枫桥式”税务分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宜宾市兴文县税务局二手房交易窗口,纳税人陈先生感慨万分:“原本以为这个问题是不能解决的,我自己都快失去信心了,没想到税务局这么给力,尽心尽力地给我办理,非常感谢‘枫桥式’税务分局的税务干部,谢谢他们全力帮我解决困难。”

据了解,前不久陈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陈先生到兴文县税务局二手房交易窗口咨询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在咨询过程中发现,他父亲在1990年购买的原农具社厂房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导致现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得知消息的陈先生急得直跳脚,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枫桥式”税务分局的税务干部郑跃见状,赶紧上前询问陈先生具体情况和要办理的业务,悉心安抚,做好沟通解释;同时主动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市场监管、派出所等单位,翻阅相关档案资料,期间告知资料查找进度,让陈先生安心等待。

经多次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终于在农具社留存资料里,找到了陈先生父亲当年购买厂房相关事宜的证明。经不动产中心核验确认后,过户手续顺利办理完成。这时,陈先生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目前,宜宾市税务局已整合系统内26名公职律师,成立“法税先枫”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获省税务局、省司法厅命名“枫桥式”税务分局4个,化解各类涉税矛盾纠纷251起,调解满意度100%。下一步,宜宾税务将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和拓展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的新路径,不断优化政策精准推送流程,持续推进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更好直达快享、落实落细,努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万钰路 易婷婷 胡鑫栏)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