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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税务:办实事解民忧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秋日阳光煦暖,在泸县办税服务大厅税费争议调解窗口前,一位身着制服、精神饱满的中年男子,耐心地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只见他边听边记,十分专注。

他叫贾富林,是泸县税务局“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干部,定期到大厅值班答疑、调解基层税费争议,是他的日常工作。在贾富林的电脑里,有一本矛盾争议调解台账,里面记录着他参与调解过的大大小小各类事项,也可以说是他的“日记”。

贾富林说:“正如今天帮助李女士解决消费未取得发票的问题一样,我参与调解的大部分争议都是一些具体小事,但正是这一个个小问题的及时化解,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温度,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实践中焕发出了更强大的生命力。”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税收治理内涵,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群众的“关键小事”中,强化履职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实现税费矛盾源头治理,全力打造泸州税务好“枫”景。


“排头兵”上阵,党建引领构建便民惠企“战斗堡垒”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今年,泸州市税务局以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为抓手,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与本地税收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以党建打头阵、党员当先锋,先后推出“红色枫桥”“云上枫桥”“醉美枫桥”“龙韵枫桥”“荔民枫桥”税务分局,形成争先创优、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

一个品牌,一面旗帜,一种文化。为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组织“税酿·菁锋”青年志愿队,深入产业园区和社区,提供涉税费咨询解难服务,向园区企业和市民群众展示了泸州税务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助推民营经济“活”起来。

“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专业的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引,真的是非常贴心。”泸州市双鑫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是晓峰对这样的服务方式连连点赞。

这是泸州市税务局党建品牌示范带动的一个缩影,也是“枫桥式”税务分局深入基层便民惠企服务的有力举措。以市局机关“思想旗帜引领·税酿同行”党建品牌为示范引领,带动形成机关工会“税酿·嘉园”、团支部“税酿·菁锋”、妇联“税酿·芳华”等“税酿”系列群团品牌文化矩阵,持续释放“税酿”品牌文化效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红色堡垒作用,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善治善为,为新征程“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提供源源不竭的引擎动能。


“一站式”调解,协同共治打造为民服务“新窗口”


“我想问一下老房子产权证的问题,以前拆迁了,现在经过公证,听说要交了税才能办证,现在要做些什么我们完全摸不着头脑。”近日,合江县税务局“荔民枫桥”税务分局接到了市民刘先生的求助电话。

电话里,刘先生情绪焦躁,他遇到的麻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家老宅经过了公证、拆迁等环节,房屋原产权已被注销,情况较为复杂。

为迅速帮刘先生解决难题,合江县“荔民枫桥”税务分局立即组织了专家调解团队、荔乡律师事务所律师、住建局拆迁办网格化管理人员进行分析研讨,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在合江县税务局、住建局拆迁办、合江县不动产中心的多方配合下,很快刘先生家的产权证就办理完成了。

“谢谢你们的帮助,没想到现在政府办事效率这么高,房子的事情解决了,我们一大家人的心也就落地了。”问题解决后,刘先生及家人对调解员们表示感谢。

近年来,泸州市税务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化解“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部门联创、整体推进”的思路,持续推动“枫桥式”税务分局与“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派出所、“平安社区”等单位联合建设“税务+N”调解体系,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党务共建、经验共享、人才共用、信息互通”。泸州市司法局向税务机关推荐8名调解专家库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市税务局也将19名税务调解专家推荐列入全市调解专家库。成立泸永江“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整合泸永江三地45名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组成调解专家团队,通过“企业微信”线上平台为三地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化解税费争议、涉税咨询、法律援助等综合税收法律服务,以联建共建凝聚起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痛点、难点问题的强大合力。


“管家式”服务,即时响应筑牢税费治理“防护墙”


民之所盼,税之所向。泸州市税务部门在响应经营主体服务需求、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过程中,因地制宜将“枫桥经验”融入税费治理,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化争议、解难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盛夏烈日炎炎,自贸区“云上枫桥”调解室内一阵喧闹。市民刘女士持消费卡到“洋淘港”购物店结账时被告知不能开具发票,认为“店大欺客”坚持要找老板“讨个说法”。调解员得知情况后耐心向刘女士解释政策,按规定: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经调解,刘女士表示谅解认可。

“原来是这个道理,不好意思,我先前太激动了!”刘女士向老板表达歉意,双方握手言和。把政策讲透避免误解,融情于法赢得理解,这是泸州税务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纠纷的一个案例。

另一边,完成综保区试点企业申请后,四川新康意众申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霞说:“你们这个调解工作真的做得太好了!完全解决了我们企业的困难,如果不是你们一直坚持向我们宣讲综保区内企业的政策,我们还一直以错误的方式进行申报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据悉,该企业在2020年11月成立之后,便对是否申请成为综保区内试点一般纳税人存在诸多困扰与纠结。在龙马潭区税务人员初次讲解相关政策时,企业认为申请流程繁琐、要求众多,对申请试点企业持抵触态度。但是在调解员多次进行政策解释后,企业的看法逐渐发生改变,不仅充分理解了政策内容,还主动向分局调解员咨询办理手续。

本次调解,不仅解决了主管税务局与纳税人之间的争议问题,更有力促进泸州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的提升,也让纳税人进一步了解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目前,泸州市税务局已在全市8个区县分别建立了“枫桥式”税务分局,其中7家被四川省司法厅、省税务局联合命名。通过实时开展疑点数据预判和风险预处理,全市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99.49%、满意度达99.87%。

泸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全市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涉税矛盾化解、服务保障能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推动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更大力量。”(文/蒲桂南)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