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管理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用法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做到不乱作为、不乱执法,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权力清单,推进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注重宣传教育。对于涉及宗教的社会关系,摒弃单纯的行政手段和行政命令,通过“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宗教工作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特别重视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形成良好风尚。鼓励广大信教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主动自觉守法,推动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法治意识,形成法律至上的自觉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良好风尚。由于法治工作开展深入,近年来南江县共8批次宗教场所受到市县两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授牌表彰。(南江县委统战部)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