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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共为邻——用心描绘“紫金花·我在杭(行)”检察画卷

近年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紫金花·我在杭(行)”生态修复治理品牌,培养“在行”人才队伍,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以青山为底色 激发林业生态修复新优势


“我放鞭炮时不小心炸到土坎的杂草堆,加上最近天气干燥,火势一下子便蔓延到山上,引发火烧山。我十分后悔,自愿补植复绿和认购碳汇来修复被烧毁的山林!”2023年7月,被告人刘某锋在法庭上忏悔。这是上杭县人民检察院适用“生态司法+碳汇”机制起诉的一起失火案。

刘某锋因失火造成过火林地面积113.2亩,经测算,林木碳汇价值损失达7688元。检察官经释法说理,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引导刘某锋自愿认购碳汇并将其作为认罪认罚从宽依据之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刘某锋认罪认罚并自愿补植复绿,缴纳碳汇价值损失补偿金,获从轻处罚,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青山无言见证沧海桑田,责任如山镌刻检察使命。早在2012年,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补植复绿”机制,建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暨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聚焦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补植复绿等手段,强化林业生态全方位司法保护。探索形成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模式被上升为福建生态检察模式,并被最高检写入《“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向全国推广。近年来,该院在全市率先与法院、自然资源局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设立公益碳汇专账,建立司法固碳基地,构建“案件办理-碳汇补偿-基地建设-碳汇林培育”的生态修复新路径,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以碧水为脉络 拓展流域生态修复新领域


水清岸绿美如画,白鹭翩跹入画来。白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对栖息地环境挑剔,素有“环保鸟”的别称。虽是冬日,汀江两岸仍是绿意葱葱,水面波光潋滟,白鹭或岸边嬉戏,或低空飞翔,与水中倒影相映成趣。这是上杭汀江流域治理成效显著的一个有力明证。

“汀江,闽西最大河流,支流众多,河网密布,流经多个县市,是我们的母亲河。河流因跨区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措施不一致,易导致生态修复效果不佳。这是我们联合邻县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重要原因。”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健介绍道。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汀江流域治理难题,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跨界+跨域”协作机制和治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5个,牵头龙岩新罗、武平等地常态化开展跨区域巡河活动,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水域污染问题立案11件,督促上下游职能部门整顿养殖场所、清理水面垃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该院还加强司政企联动,依托驻县河长办检察工作联络室,坚持每年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督促治理河湖“四乱”问题69件;与法院、河长办等签订《汀江(上杭)生态保护共建协议》,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调研等,连续8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各类鱼苗30余万尾。

 

以基地为轴心 擦亮矿山生态修复金招牌


“检察机关聚焦矿山修复治理,创新检察履职方式,积极助力环境安全源头防控和矿山复绿美化同步推进,护航企业绿色发展……”2023年8月,在紫金山设立的全国首个“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观、视察人员正认真倾听,不时驻足观看,纷纷点赞。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发挥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强化与紫金矿业集团在联合巡查、专项调查等方面协作,督促成立驻紫金山矿区环境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推动矿区恢复植被4万多亩,助力紫金山矿区获评“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评估专家认为这是世界地质公园的建设典范。

穿过茂密的灌木丛,来到一处山脚下,只见马尾松迎风摇曳,看不出有何特别之处。如果不是检察官告知,谁能想到这曾经是一片土法炼金场。

“当年,村民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这儿建造土法炼金场。炼金场内没有有效的废水处理设施,废酸排放远超国家标准,我们到现场查看时,树木已焦化枯萎。”承办检察官回忆道。

刑事责任追究了,环境修复怎么办?为避免废酸水外溢、污染周边土壤和水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环保部门履行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最终废酸和受污染土壤均被转运并进行应急无害化处理,现场用无污染土壤填埋、复绿。该案入选当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矿山生态修复非一蹴而就,而应久久为功。对此,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深化“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模式,联合开展“大专项+小专项”监督活动26次。同时,注重借外脑聚合力,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在全市率先聘请行政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征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引入生态保护志愿服务队、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矿山环境治理,探索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上杭检察生态修复治理“紫金花·我在杭(行)”品牌效应,为建设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上杭贡献检察力量。(罗小梅 罗淦兴 罗泉 罗锦)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