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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城:十条“硬”措施为教育减负

4月15日,福建省连城县冠豸小学,随着第三节下课的铃声响起,校园瞬间“沸腾”起来。学生们走出教室,打破班级、年龄限制,自由选择参加自己喜欢的兴趣班,自主地交流与表达,快乐地体验与收获,学校真正成了学习、生活的乐园。

“县里出台减负‘十条措施’后,跟教育无关的社会事务基本不再进入校园。学校可以更加专注教育教学事务,教师可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促进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孩子们得到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冠豸小学校长罗志成如是说。

罗志成口中的“十条措施”就是连城县委、县政府于今年3月25日正式出台的《连城县教育减负十条措施》。该措施的推出旨在减少对学校、教师工作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教师安心教书、静心育人。

《连城县教育减负十条措施》明确了六个“严禁”,严控非职责范围内事务。一是严禁将校园周边治理责任摊派给学校,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协同负责校园周边安全、文明秩序、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二是严禁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包保工作摊派给学校;三是严禁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校园创建活动;四是严禁重复申报必要的创建材料,对各项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优化,统筹规范精简相关工作要求;五是严禁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直播、拍照上传、打卡、点赞、关注、转发、问卷填写等活动;六是严禁要求师生下载安装注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 APP,不得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线上考试等。

连城减负“十条措施”还明列了两种“报备审核”,全面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一是未经县政府审批通过的督查、检查、评估、考核、评比等工作不得进入校园,需开展的进校园工作事项,须事先向县教育局报备,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二是各级各部门不得单独开展常规检查,原则上进入校园的常规检查须提前向县教育局报备,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集中开展各项常规检查等工作。

同时,连城减负“十条措施”明确要求两个“不得”,严格规范师生抽调借用手续。一是各级各部门未经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抽调教师参与各项工作;二是各级各部门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得抽调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文娱、学习、竞赛等活动。

此外,今年以来,连城县聚焦中小学检查评比多、社会事务多、非教学任务重、网络平台多等问题,列出54项教育系统减负事项。通过减轻教师负担,让教师们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学生们的成长,为师生创造更好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环境,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林元辉 黄水林 陈雪梅)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