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村委的扶贫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到位,我也终于放下心头大石,可以给村民一个交代。”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供销合作联社负责人向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感谢巡察整改的推动,帮助追回7年前借出的扶贫资金。
事情还要从2022年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时说起。巡察组进驻区供销合作联社后,核对每笔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联社下属公司于2017年12月向区内高村镇金山、大田等6个村委会借入扶贫专项资金,金额高达667余万元,约定定期支付利息作为扶贫收益。
巡察组工作人员进一步跟进,谈话了解得知该公司获得借款后,并未把扶贫资金用于实体经营发展业务,而是把扶贫资金“转手”继续出借和放贷。
经巡察组研判,扶贫资金出借用于放贷,属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流失风险。巡察反馈问题以来,云安区委巡察机构采取现场指导督导、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印发整改提醒函等方式,压实区供销合作联社党支部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彻底整改。经多方组织沟通、协调,至2024年初,违规出借的扶贫资金667余万元已全部归还村委会,推动清偿产生的利息收益106余万元。同时,区供销合作联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完善和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细则、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林元辉)
责任编辑: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