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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自然资源部通报2023年督察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

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主导推动违法征地占地、监管不力问题

(15个)

08

天津市北辰区和青光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刘家码头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设北辰滑雪场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114.30亩,通过人工堆填滑雪坡道方式建设滑雪场项目,实地已建成滑雪道、蒙古包、假山、雪具大厅等。其中,滑雪道、蒙古包、假山等违法占用耕地98.78亩。

2019年1月,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该村委会违法占地建设滑雪场的问题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19年7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在该项目拆除蒙古包和假山等设施但滑雪坡道未整改的情况下进行结案处理。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大面积占用耕地问题失察失管。青光镇政府未能有效落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在收到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对于该项目违法占地问题的通报后,未组织开展有效整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在项目占用耕地建设滑雪道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认定处罚决定已履行到位并办理结案程序,对项目范围内滑雪坡道涉及的土地卫片图斑以“实地未变化”上报,报送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地方对滑雪坡道周边部分耕地进行了复耕。


09

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研山铁矿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


2009年起,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研山铁矿有限公司虽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但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建,违法占用原响嘡镇尹峪村、三里庄村等村庄5198.8亩土地建设采选场,其中耕地890.40亩。同时,未经核准占用2153.3亩土地建设尾矿库,其中耕地1235.79亩。原滦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2011年、2012年分3次对该矿山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规划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6006.9986万元。但该企业仅缴纳了罚款,未退还土地,未自行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未恢复土地原状。原滦县收费管理局出具了《没收地上建筑物交接单》,但建筑物实际仍由该企业使用。

原滦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原滦县国土资源局监管不严。原滦县收费管理局对没收建筑物的管理不到位,任由企业继续使用。


1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项目问题


 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占地723.40亩(耕地224.37亩、林地228.43亩、草地130.57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建设乌海市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三期)项目,实地已建成塑胶步道、硬化道路、花草树木、雕塑等景观。

2021年起,乌海市政府在其专题会议上要求加快乌海市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等重点事项前期工作,未严格要求有关部门在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才能开工建设,土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海勃湾区政府未对项目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制止,监管责任未落实。乌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公园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查处,未要求项目建设主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乌海市及海勃湾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草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乌海市政府已启动问题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违法用地查处和建设用地报批等整改工作。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月取得建设用地批复,8月完成供地。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科负责人(正科级)受到通报批评处分。


11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北海设施农业园“大棚房”问题


2020年8月,大连萃雅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北海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实施北海设施农业园项目。2021年,该公司在未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大棚107栋,期间多次在网络上发布“可改建”“海景阳光房”等广告,采取“以租代售”形式,吸引城市居民购买,每栋价格10万元~20万元不等,使用期限最高29年。2022年4月,经旅顺口区政府同意,三涧堡街道为该项目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备案面积105.37亩(耕地103.20亩),备案用途为种植有机蔬菜。2022年5月,大棚及看护房陆续建成交付并继续销售。2023年5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发现46栋棚室及看护房被购买者改变备案的设施农业种植用途,实际用于居住、休闲。

旅顺口区政府在企业违规宣传且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下,会议决策同意为该项目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旅顺口区有关街道、部门严防杜绝“大棚房”问题反弹常态长效监管不到位。

督察指出问题后,旅顺口区党委政府立即组织整改,对棚室内非农设施进行清除,拆除看护房,并组织旅顺口区纪检监察和公安等部门联合侦办,对7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2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排土场持续违法占用耕地监管不力问题


2012年至2023年,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持续违法占用龙江县杏山镇六九村土地2181.82亩(耕地1504.89亩),用于尾矿堆放、矿山排土。其中,尾矿库违法占地725.30亩(耕地458.40亩),排土场及附属设施违法占地1456.52亩(耕地1046.49亩)。2013年至2023年,龙江县自然资源局先后7次作出行政处罚、2次将涉及破坏耕地刑事线索移交龙江县公安局。

龙江县政府保障项目用地不力,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12年至今,企业违法用地持续存在并不断新增,县级政府对此监管不力。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龙江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监管不严,通过批复临时用地手续方式为企业提供矿山排土场用地。县公安部门虽然立案,但违法查处执行不力,导致违法问题长期存在并持续新增。

督察指出问题后,地方已组织启动整改。


13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及绿化市容、发展改革等部门主导推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绿道和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问题


 2021年8月,奉贤区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一川烟雨——浦南运河两岸绿廊区段建设项目;9月,奉贤区政府印发《区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年中调整计划》,明确上述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00亩。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项目立项,项目名称为奉贤区浦南运河(龙泉港——三团港)两岸绿道及景观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法人为奉贤区绿化管理所。奉贤区绿化管理所与奉城镇、南桥镇、青村镇及庄行镇4个镇下辖的21个村经济合作社违规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土地460.37亩用于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设。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上海市奉贤区绿化管理所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该项目,实地已建成绿道、绿化种植,以及土方造型、照明、景观小品、坐凳等附属设施,河边单侧部分绿道宽度为50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07.18亩。

奉贤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政府投资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督促用地单位严格依法用地。奉贤区绿化市容、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对项目用地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奉贤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不到位。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应立案未立案,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14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市政道路问题


2023年1月至5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经批准,组织淮安经济开发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淮安区山阳街道椿树村土地166.4亩(耕地136.3亩)建设经二十一路、东六路、东七路等园区道路。2023年5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向淮安区政府报告了上述违法占地行为,淮安区政府予以制止。

督察指出问题时,现场已停工。


15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违法占地建设盛堡啤酒小镇问题


2016年5月至2023年5月,山东盛堡特色小镇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德州市平原县恩城镇西于庄村土地313.66亩(耕地228.1亩),分两期建设平原县盛堡啤酒小镇项目,陆续建成休闲酒吧、餐厅、啤酒广场、停车场、露营区、儿童游乐设施、彩虹滑道等非农设施及景观绿化并对外经营。

平原县政府未有效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特色小镇监管责任,对盛堡啤酒小镇规划和发展缺乏有效监管,对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改。平原县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仅2017年对该项目涉及的6.59亩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对其他违法违规占地行为未有效制止。平原县恩城镇政府未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纠正。

督察指出问题后,平原县组织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复耕,对涉及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收缴罚款367.94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5人,并将该项目实际控制人移交公安机关。


16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党委政府主导推动违法违规征地占地建设郎岱山地旅游度假区项目问题


 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党委政府主导推动违法占地701.40亩(耕地225.08亩)建设郎岱山地旅游度假区项目(以下简称郎岱项目),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实施景观绿化以及建设性推填土,已建成接待中心、景区道路等建(构)筑物。其中,有52栋建筑为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法占地41.04亩(耕地24.54亩);1处水面属于顶风违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违法占地16.74亩(耕地8.80亩)。

六枝特区党委政府主导推动项目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并干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要求相关部门凭项目业主的承诺违规办理项目的相关行政许可;成立郎岱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郎岱项目指挥部,持续推动违法占地建设。六枝特区郎岱镇政府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征地1065.98亩,其中701.40亩用于郎岱项目。按照六枝特区政府有关会议要求,六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原环境保护局、原国土资源局在六枝特区旅游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未提交法规政策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出具虚假的项目立项、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环评意见书、用地预审等行政文书;六枝特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不严、卫片填报不实。六盘水市和六枝特区政府对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20年督察意见书已指出郎岱项目范围内的卫片执法图斑存在填报不实问题,六盘水市和六枝特区政府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督察指出问题后,六盘水市委市政府编制了整改方案并报请省政府批准,组织对项目范围内的182.68亩耕地进行了复垦。六盘水市政府责成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提级立案调查。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分别立案调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六盘水市委、六枝特区党委已启动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17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违规决策推动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面积违法征地占地问题


大理州政府成立祥云集中建园指挥部,在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情况下,于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先后1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违法批准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征地6189亩,违规决策推动大理州交投集团、创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祥云财富工业园区铁路专线、年产10万吨负极一体化项目二期等9个项目。截至2023年5月,已建成铁路货运站、工厂等设施,共违法占地2840亩(耕地611亩)。


大理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批准实施征地,违规决策推动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大面积违法占用耕地。


18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不彻底,河西镇巴拉多生态农场项目“大棚房”漏查漏报问题


2018年2月,通海县河西镇政府、原农业局、原国土资源局同意巴拉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巴拉多生态农场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备案用途为工厂化作物栽培,备案耕地面积189亩。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该公司擅自改变备案设施农业用地用途,建设餐厅、会客厅、露营地、观光游玩区、垂钓区、停车场及硬化广场等非农设施,对外经营,违法占地174亩,涉及耕地111亩。

在2018年以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及“回头看”等专项排查整治过程中,通海县河西镇政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均报告无“大棚房”问题,“大棚房”问题排查不严不实,漏查漏报,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力。

督察指出问题后,通海县组织对非农设施进行了拆除复耕。


19

四川省德阳市委、市政府主导推动天府大道北延线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宽马路”问题


2019年12月,天府大道北延线广汉段工程依法获批建设用地2511亩,其中宽度80米道路长度约4.2公里(主要是桥面),宽度30米道路长度约2.4公里,其余大部分道路宽度58米。2020年4月,按照德阳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部署,广汉市将项目用地交由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程按照80米宽度建设。2023年5月,督察发现,天府大道北延线全线路基已形成,道路采用“主线双向八车道+辅道四车道+中央及两侧绿化带”横断面形式,平均宽度约为80米(其中绿化带宽共18米),超出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占地1309亩(耕地804亩)。

德阳市委、市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该项目未全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批准用地范围外超标准修建“宽马路”,导致大量耕地被违法占用;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汉市自然资源局虽已对该项目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但未制止,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2023年6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向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德阳市政府已组织对违法占地问题立案查处,已复耕293亩。


20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对川河盖景区户外运动基地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


2018年4月,秀山县国有企业秀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流转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涌洞镇楠木村集体土地,建设川河盖景区户外运动基地项目,违法占地106亩(耕地10亩、永久基本农田3亩)。2018年10月,原秀山县国土房管局对该项目立案查处,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6.49万元,结案后该项目继续经营,至2021年6月,该项目尚有81亩土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2022年4月,该公司又违法占地67亩(耕地39亩、永久基本农田38亩)扩建沙滩车骑乘场地,5月投入运营。至2023年6月该项目共违法占地148亩(耕地49亩、永久基本农田41亩)。

秀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游乐基地项目,且在原违法状态未消除情况下,持续违法扩大项目建设;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房管局)对该项目虽立案查处,但未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执法不严。


21

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对大唐黄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光伏方阵监管不力问题


2022年5月,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大唐黄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用黄龙县三岔镇孟家山村土地实施大唐黄龙三岔农光互补土地复合利用项目,备案面积1651.24亩。督察发现,该项目实际占地1830.46亩铺设光伏方阵,其中位于备案范围内784.08亩,超出备案范围违法占地1046.38亩,涉及耕地734.77亩(永久基本农田363.32亩),林地、园地及其他农用地等311.61亩。

黄龙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对备案光伏项目用地监管不力,对企业违法占地行为未及时制止查处。三岔镇政府协助企业在备案范围外流转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光伏方阵建设,履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不到位。


22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对陕西利荣晟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填沟造地建设农田博览园监管不力问题


2022年5月,米脂县印斗镇政府为陕西利荣晟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备案用途为种养殖,备案面积67.35亩。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该公司在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生态脆弱地区,占用破坏榆林市米脂县印斗镇红崖坬村耕地27.63亩、草地62.96亩,严重破坏原始地形地貌及植被填沟造地90.59亩,规划建设高科技高标准农田博览园项目库房、车间、办公室、生产道路等设施。

米脂县政府对该公司填沟造地破坏生态行为管控不力;印斗镇政府、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对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选址把关不严、监管不力。

督察指出问题后,米脂县已启动耕地复耕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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