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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自然资源部通报2023年督察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

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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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高胥村狮山岭脚旱地改水田项目新增耕地数量不实问题


2019年6月,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政府授权云和县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批准白龙山街道高胥村狮山岭脚旱地改水田项目立项。2020年8月,云和县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通过验收,备案入库新增水田面积50.32亩。2022年4月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8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复核确认。督察发现,该项目实际新增耕地面积7.81亩,有42.51亩备案入库的新增耕地在项目立项前已是耕地,新增耕地数量不实。

云和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推进办公室履职不到位,新增耕地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新增耕地数量不实的问题。 

督察指出问题后,该项目不实补充耕地指标已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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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洞下场乡瓮溶溪村等十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数量不实问题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洞下场乡瓮溶溪村等十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农用地开发)于2017年12月经芷江县原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选址,2018年2月25日经芷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2020年4月开始实施。2021年7月,芷江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了验收;2021年8月,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级验收结果进行了核实;2022年7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予以复核通过,确认新增耕地289.95亩。督察发现,该项目与2019年已验收入库的芷江县洞下场乡岩板田村土地开发项目有44个新增耕地地块重叠,77.77亩新增耕地被重复验收入库。

芷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芷江县原国土资源局、芷江县原农业局等部门对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选址把关不严,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补充耕地项目验收不严。芷江县政府对补充耕地项目监管不到位。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验收入库审核复核不到位。

督察指出问题后,该项目不实补充耕地指标已核减,芷江县委、县纪委监委已启动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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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村民顶风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李某、郭某、石某等人违反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关于“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规定,分别租用廊坊市霸州市南孟镇马坊村村民121.6亩永久基本农田、永清县曹家务乡泥塘村村民238亩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13.07亩)、永清县韩村镇北于今村村民304亩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84.17亩),顶风违规种植绿化装饰草皮。

廊坊市政府及霸州市、永清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相关乡镇政府日常动态巡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制止种植草皮破坏耕地问题。霸州市、永清县农业农村部门未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未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流转土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问题。霸州市、永清县自然资源部门日常监管不力、巡查不严。其中,2022年5月永清县基层干部向韩村镇综合执法队报告了租地人石某种植草皮问题,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仅口头通知整改,未有效督导整改进展,执法不严,导致问题一直没有整改到位。

督察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政府组织了核查和问题整改,目前上述问题地块均已复耕,纪检监察机关对21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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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村民顶风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礼义村村民刘某违反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规定,租用本村村民416.83亩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06.98亩),顶风违规种植绿化装饰草皮。

邢台市政府及内丘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相关乡镇政府耕地保护日常动态巡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制止种植草皮破坏耕地问题。内丘县农业农村部门未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未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流转土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问题。内丘县自然资源部门日常监管不力、巡查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2023年5月,有关地方政府组织了核查和问题整改,目前上述地块均已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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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山东世纪佳禾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2021年6月,山东世纪佳禾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曹县好兄弟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该公司手中转租其流转的菏泽市曹县青堌集镇刘集村土地868.65亩(永久基本农田809.18亩),违反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关于“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规定进行绿化装饰草皮种植。2023年6月督察发现,现状仍种植草皮470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

菏泽市及曹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曹县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整改纠正该问题,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曹县青堌集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未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纠正。

督察指出问题后,曹县青堌集镇政府组织对所有种植草皮地块进行了复垦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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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淮南耀捷园艺产品种植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2017年4月至6月,淮南耀捷园艺产品种植有限公司与汝州市小屯镇大陈村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赁340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园艺产品和粮食作物间作。该公司实际自2017年6月起,一直在流转的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仍继续违规在流转土地上新种植绿化草皮,造成耕地耕作层持续破坏。

平顶山市及汝州市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管控不到位。汝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土地流转监管流于形式,日常巡查检查不实不细,未及时发现制止该问题。自然资源部门未及时发现制止该问题。小屯镇政府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责任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未及时发现该问题。

督察指出问题后,汝州市政府组织对种植草皮地块进行清理,并已恢复耕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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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政府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农业农村局和杨林镇政府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制止不力问题


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昆明井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王某等7个农户流转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土地2217亩,违规占用其中2086亩种植绿化装饰草皮(耕地1930亩、永久基本农田817亩)。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至2023年6月督察实地核查时,仍继续违规在流转土地上新种植绿化草皮,造成耕地耕作层持续破坏。

昆明市及嵩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2023年4月昆明市该类问题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情况下,未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自查清理。县农业农村局和杨林镇政府对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流于形式,未有效制止。

督察指出问题后,截至2023年7月,嵩明县已组织复耕1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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