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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自然资源部通报2023年督察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


弄虚作假问题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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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政府弄虚作假整改及违规报批用地问题


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和龙市光东村辉煌建设有限公司在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违法占地31.78亩建设水上人家民宿项目。2021年督察指出问题后,地方组织整改。2023年3月16日,和龙市自然资源局将该项目立案查处和补办用地手续等整改材料提交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

督察发现,和龙市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执照》无审批卷宗,未履行供地程序,为虚假供地批复;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即报批用地;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没有按照现状建设用地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违规将3.73亩耕地、3.65亩草地按建设用地报批;该批次用地报批卷宗中确认用地范围内有54处宅基地,总面积超过二调村庄用地面积,且每宗宅基地面积均为400平方米,与实际不符;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人才公寓及配套建筑等,并明确要求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但实际建设内容为民宿项目,与立项批复内容不符。

和龙市政府及和龙市自然资源局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批次用地报批中,不如实认定地类和违法用地情况,提供虚假供地批复,主观故意弄虚作假。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37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虚构供地项目虚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问题


2022年11月至12月,江苏省镇江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虚构大港片区绿化工程项目,组织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立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镇江新区管委会批准了供地方案,将12个建设用地批文中的43个地块“打包”划拨给镇江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虚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18.9亩。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严格核查,监管不到位。


38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配合督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22年7月至12月,福建省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1.34亩建设房屋。2023年5月,督察组织地方举证后,潘渡镇党委政府为掩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事实,伪造党委会议纪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个人建房红线图、村民建房审批花名册等虚假材料,3次经连江县政府审核后提供给督察组。

潘渡镇党委政府弄虚作假,掩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事实。潘渡镇政府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查处,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连江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潘渡镇宅基地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连江县政府对镇政府伪造的举证材料审查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连江县已拆除部分建(构)筑物,追责问责8人。


39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在硬化地面上覆土虚假整改问题


2022年5月至10月,黄冈市红安县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红安县觅儿寺镇土地4.29亩(耕地3.38亩)建设文化广场、硬化停车场。2023年6月,为应付检查,该公司在文化广场、停车场的硬化地面上直接覆土,实际未拆除复耕。6月,督察发现该项目虚假整改。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区分局在督察举证环节未认真核实,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把关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实地已拆除复耕,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红安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40

广东省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虚假处置广梅园森林休闲公园项目闲置土地问题


2022年10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在明知广梅园森林休闲公园项目闲置土地尚未动工建设的情况下,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已动工建设,面积302.33亩。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运行情况监测监管不力,对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虚假处置问题。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弄虚作假,未如实上报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督察指出问题后,经梅州市政府批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8月10日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完成闲置土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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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大观镇、河图镇政府组织在硬化地面上覆土虚假整改,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不严问题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龙溪村委会2021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溪村5组集体土地1.5亩(耕地1.2亩、永久基本农田0.6亩)建设村办公用房;重庆海跃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观镇石桥村七社集体土地6.8亩(耕地5.3亩、永久基本农田3.2亩)建设道路等设施;重庆渝氧森林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图镇河园社区4组集体土地5亩(耕地2.5亩、永久基本农田2.5亩)建设木材初加工厂。 

2023年1月至5月,上述三地有关镇政府组织人员在违法硬化地面上直接覆土,实际未拆除复耕。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2023年卫片执法中未认真核实,依据相关镇政府拍摄上传的照片,上报为“实地未变化”,与实际情况不符。2023年5月至6月,督察发现上述项目虚假整改。

2023年6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向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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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锦湖乐园乡村旅游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门卫片执法弄虚作假


2020年4月至10月,南充市景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南充市锦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灯高山村土地109亩(耕地73亩、永久基本农田22亩)开发锦湖乐园游乐项目,已建设游乐设施、绿化景观等占地92亩(耕地63亩、永久基本农田20亩),硬化道路占地17亩(耕地10亩、永久基本农田2亩)。

2021年7月,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卫片执法中弄虚作假,涉及该项目的4个图斑中,2个图斑分别填报为“实地未变化”和“应急避难场所”,另2个填报为“违法”并向锦湖公司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截至2023年6月督察时项目仍在经营。

长乐镇政府对项目违法用地行为未报告、未制止;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不力,土地卫片填报弄虚作假;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高坪区政府组织对违法用地上修建的游乐设施进行了拆除,土地已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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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虚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问题


2022年12月,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收储委员会2022年度第5次会议违规决定,为加快消化处置批而未供任务,迎接考核,将7个地块依据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村民拆迁安置区项目,按照《划拨用地目录》供应给管委会,管委会授权园区管理办公室作为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接纳相关划拨用地,并要求“自然资源分局要尽快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网上完成划拨程序,确保年底考核排名靠前”。按照会议要求,2023年1月,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未实施土地征收、未取得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下,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内虚假填报上述批而未供地块土地划拨供地信息,涉及面积805.13亩。

督察指出问题后,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内撤销虚假填报的土地划拨供地信息。


2022年以来土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突出的县级地区

(9个)

44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黄陂区违法占用耕地1083.32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9.73%。其中,黄陂区交通运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335.71亩,如武汉盘龙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横店街迎群村、土庙村耕地37.14亩修建临空产业园道路,黄陂区木兰乡人民政府违法占用木兰乡塔耳岗村、雨霖村耕地23.12亩修建木兰乡发展大道东段道路,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违法占用耕地17.39亩改建S115孝昌京珠李集互通至黄陂区的武汉段;推堆土等形式违法占用耕地334.29亩,如武汉市颗颗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武湖街青农社区居民委员会耕地16.68亩修建活动广场,六指街道同建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用六指街同建村、同联村耕地25.79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5.72亩)进行堆场及场地平整,横店街百花村推堆土违法占用横店街百花村、梅冲村耕地9.74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工矿仓储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71.38亩,如滠口街道办事处违法占用滠口街十里棚村、横店街建春村耕地36.04亩修建十里工业园北编站东排水箱涵。


45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西昌市违法占用耕地898.99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2.01%。其中,交通运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357.94亩,如该市国资公司违法占用西昌市太和镇李家坎村38.81亩耕地修建搅拌站,该市住建局违法占用太和镇、长安街道耕地26.69亩修建宁远大道及西延线;住宅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51.91亩,如高草回族乡人民政府违法占用高草乡三合村耕地21.08亩修建安置房,礼州镇人民政府违法占用礼州镇德胜村耕地32.5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8.53亩)修建安置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48.07亩,如西昌市文旅投资集团违法占用海南街道耕地6.22亩修建停车场,凉山交投集团违法占用太和镇余堡村耕地8.07亩修建项目部;推堆土等形式违法占用耕地122.16亩,如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推堆土违法占用太和镇小麻柳村耕地26.85亩。


46

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原平市违法占用耕地685.79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6.06%。其中,工矿仓储项目违法占用耕地560.9亩,如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段家堡乡官地村377.66亩耕地露天开采;山西铝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中阳乡史家岗村耕地14.86亩修建尾矿库。


47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尉氏县违法占用耕地492.58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92%。其中,交通运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321.95亩,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违法占用岗李乡东戎村耕地164.67亩修建公路;工矿仓储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44.44亩,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违法占用岗李乡老庄师村耕地25.39亩修建志洋路,尉氏县祥聚商砼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大营镇黄家村耕地6.38亩修建商砼站。


48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陵水县违法占用耕地464.41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22.40%。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216.36亩,如陵水县发控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椰林镇城南村耕地8.96亩修建陵水高中部,陵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光坡镇米埇村委会耕地7.00亩修建污水处理设施;交通运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112.88亩,如该县交通局违法占用英州镇天堂村委会耕地14.85亩修建安马大道和南门岭大道。


49

重庆市云阳县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云阳县违法占用耕地462.97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4.38%。其中,交通运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181.82亩,如重庆云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19.59亩修建江龙高速工程相关的施工便道、推平场、弃土场等,重庆高速巫云开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20.15亩修建巫云开高速工程相关的施工便道、推平场、弃土场等,南溪镇政府违法占用南溪社区耕地27.01亩修建南溪滨河路,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集团违法占用耕地26.38亩修建云阳工业大道工程相关工程部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87.73亩,如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集团违法占用青龙街道耕地27.21亩修建职教中心操场等设施,高阳镇政府违法占用小安村耕地3.97亩修建小安村村委会办公室。


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横州市违法占用耕地424.12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1.52%。其中,推堆土等形式违法占用耕地为152.43亩,如广西恒禧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横州镇谢圩村委会耕地8.21亩堆放泥土、砂石;工矿仓储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144.08亩,如宸宇富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六景镇化龙村耕地21.78亩平整土地,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云表镇周璞村耕地14.73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4.53亩)修建搅拌站等。


51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宁晋县违法占用耕地388.01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2.83%。其中,工矿仓储项目违法占用耕地为232.17亩,如河北广润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大曹庄管理区耕地2.99亩修建厂房。


52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结果显示,除当时已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整改到位的情况外,西峰区违法占用耕地344.49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1.48%。其中,工矿仓储项目违法占用耕地230.10亩,如庆阳市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违法占用耕地23.18亩用于G244线项目钢筋棚、料场以及拌合站等;温泉镇何坳村经济联合社违法占用温泉镇何坳村耕地22.55亩修建商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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